債權轉讓合法債務還

導讀:
近日,沾化縣法院審結一起由債權轉讓引發的債務糾紛案件。2010年10月份,給宋某供貨的趙某向宋某催要貨款,宋某向趙某支付了部分現金,并把周某的欠條給了趙某,希望把這些債權轉讓給趙某頂貨款,趙某表示同意。后趙某到周某家中索要欠款,周某以和趙某沒有經濟往來、不同意宋某將債權轉讓給趙某為由拒絕還款,趙某于是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認為,宋某把自己享有的對周某的債權轉讓給趙某,該轉讓不存在合同法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合法有效。宋某在將債權轉讓給趙某后及時通知了周某,因此該轉讓已經對周某發生效力,周某應當在債務到期后向趙某履行還款義務。那么債權轉讓合法債務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沾化縣法院審結一起由債權轉讓引發的債務糾紛案件。2010年10月份,給宋某供貨的趙某向宋某催要貨款,宋某向趙某支付了部分現金,并把周某的欠條給了趙某,希望把這些債權轉讓給趙某頂貨款,趙某表示同意。后趙某到周某家中索要欠款,周某以和趙某沒有經濟往來、不同意宋某將債權轉讓給趙某為由拒絕還款,趙某于是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認為,宋某把自己享有的對周某的債權轉讓給趙某,該轉讓不存在合同法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合法有效。宋某在將債權轉讓給趙某后及時通知了周某,因此該轉讓已經對周某發生效力,周某應當在債務到期后向趙某履行還款義務。關于債權轉讓合法債務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轉讓】債權轉讓合法債務還
債權人把債權轉讓給他人,債務人是否應當履行償還義務?近日,沾化縣法院審結一起由債權轉讓引發的債務糾紛案件。
2009年9月,周某從宋某經營的海產店購買了2.4萬元的海產品,當時支付了現金1萬元,另外1.4萬元,周某給宋某寫了欠條,約定年底還清。但到期后,周某沒有及時歸還。2010年10月份,給宋某供貨的趙某向宋某催要貨款,宋某向趙某支付了部分現金,并把周某的欠條給了趙某,希望把這些債權轉讓給趙某頂貨款,趙某表示同意。由于沒有電話聯系到周某,宋某便寫了一份債權轉讓說明書,通過全球郵政特快專遞給了周某。周某3天后收到了郵件。后趙某到周某家中索要欠款,周某以和趙某沒有經濟往來、不同意宋某將債權轉讓給趙某為由拒絕還款,趙某于是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宋某把自己享有的對周某的債權轉讓給趙某,該轉讓不存在合同法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合法有效。宋某在將債權轉讓給趙某后及時通知了周某,因此該轉讓已經對周某發生效力,周某應當在債務到期后向趙某履行還款義務。針對周某辯稱自己與趙某沒有經濟往來、不同意該轉讓行為的辯解意見,法院認為,合同法沒有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須經過債務人同意,只要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的情況向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并且債務人已知曉,該轉讓即對債務人發生效力,其同意與否不影響債權轉讓的效力。法院遂判決周某支付趙某1.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