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現場勘查不屬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如何處理?

導讀:
管轄權確定之前,最先到達現場的交通警察不得中止或拖延對該事故的組織施救、現場處置及處理工作;管轄權確定后,移交案件有關材料,由有管轄權的單位繼續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現場調查認為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并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或者告知當事人處理途徑。那么經現場勘查不屬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管轄權確定之前,最先到達現場的交通警察不得中止或拖延對該事故的組織施救、現場處置及處理工作;管轄權確定后,移交案件有關材料,由有管轄權的單位繼續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現場調查認為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并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或者告知當事人處理途徑。關于經現場勘查不屬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禍發生后,交警奔赴事故現場,卻發現該起案件不屬于自己管轄區的,那么他該怎么處理?應該報告指揮中心,讓有管轄區的交警奔赴現場,處理事故。或者發現不屬于交通事故案件的,又該如何處理?小編為您一一介紹。
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情況,確認案件性質和管轄。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但不屬于本單位管轄區域的,報告指揮中心通知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趕赴現場;管轄權有爭議的,報告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的24小時內作出指定。管轄權確定之前,最先到達現場的交通警察不得中止或拖延對該事故的組織施救、現場處置及處理工作;管轄權確定后,移交案件有關材料,由有管轄權的單位繼續處理。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的,經請示單位負責人同意后,告知當事人,并報告指揮中心通知相關部門。
二、對于經現場勘查不屬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如何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現場調查認為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并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或者告知當事人處理途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立案偵查。發現當事人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移送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