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方法有哪些

導讀:
交警在接到報警電話之后第一時間感到交通事故現場,需要對事故現場做出一些精準的判定。不屬于交通事故的案件,經負責人批準,應書面通知當事人。以上事故的現場勘查,一般不得少于兩人數人。屬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案件,地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派員到現場指導勘查,必要時應當商請人民檢察院派員到現場。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其認為必要時也可派員到現場指導勘查。繪制的交通事故現場圖須有勘查員和繪圖員的簽字或蓋章,當事人在現場的也應簽字,不在現場或不能簽字的由見證人簽字蓋章。那么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方法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警在接到報警電話之后第一時間感到交通事故現場,需要對事故現場做出一些精準的判定。不屬于交通事故的案件,經負責人批準,應書面通知當事人。以上事故的現場勘查,一般不得少于兩人數人。屬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案件,地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派員到現場指導勘查,必要時應當商請人民檢察院派員到現場。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其認為必要時也可派員到現場指導勘查。繪制的交通事故現場圖須有勘查員和繪圖員的簽字或蓋章,當事人在現場的也應簽字,不在現場或不能簽字的由見證人簽字蓋章。關于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方法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警在接到報警電話之后第一時間感到交通事故現場,需要對事故現場做出一些精準的判定。看責任是由誰而導致。那么,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方法有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會對此產生濃厚的興趣。今天的小編就帶你詳細了解有關于此的問題。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⑵碰撞、碾壓、刮、擦、擠等痕跡。車輛與車輛、車輛與行人、車輛與牲畜、車輛與其他物體接觸后雙方留下的痕跡。
⑶現場遺留物。車輛發生碰撞后所剝落的漆皮、玻璃碎片、脫落破碎的汽車零件。
確定肇事接觸點。對處理事故起關鍵作用。接觸點是形成事故的焦點,又是判定事故責任的重要依據。接觸部位是多種多樣的,要經過深思熟慮,全面細致地進行分析。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后,應當做好報案記錄。據情況進行大致了解,屬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應及時向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相關部門報告。不屬于自己管轄的,將案件移送至主管部門,且及時通知報案的相關當事人。
經現場勘查,案件確屬交通事故的,應填寫《交通事故立案登記表》。不屬于交通事故的案件,經負責人批準,應書面通知當事人。
以上事故的現場勘查,一般不得少于兩人數人。
屬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案件,地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派員到現場指導勘查,必要時應當商請人民檢察院派員到現場。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其認為必要時也可派員到現場指導勘查。維護現場秩序的工作,由管理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派員進行。
勘查人員到達現場后,首先應當立即進行傷者及財物的搶救;然后收集物證、尋找目睹事故發生的證人,并制作勘查材料;最后清點現場遺留的物品,做好清理疏散工作,恢復道路的正常通行。
繪制的交通事故現場圖須有勘查員和繪圖員的簽字或蓋章,當事人在現場的也應簽字,不在現場或不能簽字的由見證人簽字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字且無見證人的,將情況如實記錄在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遺留的物品應當予以保護,除物證外應及時返還當事人,找不到物主,暫時無人認領的要妥善保管。
一般情況下,一份完整的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記錄由首部、正文、尾部三個部分組成[1] 。
首部主要內容包括: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時的天氣狀況,對交通事故進行勘查的時間、人員組成。
正文是該份記錄最重要的部分,它既是現場調查工作的紀實,又是記錄肇事事實,又是分析事故原因的重要,甄別當事人供述,認定事故責任的依據,并為事故損害賠償和依法處理肇事人提供證據。因此,對于這部分的記錄必須客觀、全面,才能保證公平、公正地處理好事故。
正文主要內容包括:發生交通事故時的道路情況、相關部門到達情況(比如說醫療救護),初步判斷人員傷亡情況,肇事的車輛情況,當事人及證人情況,痕跡物證提取情況,照相或攝像情況,還有其他需要記錄的情況。
對于正文這部分內容的記錄,需要盡可能的詳細,這樣方便全面客觀的判斷事故當事人的各方應當承擔的責任。
尾部的主要內容是:勘查人員簽名,記錄人簽名,以及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
這一部分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沒什么重要性可言,可是當有人對此反悔時,確實一個很好的證據。因此,各方在簽名時,要仔細瀏覽下記錄的內容,如果發現與自己說法相異的地方,需要向記錄人指出,有記錄人加以改正或者是特別注明。
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盡量的不要破壞現場,這樣可以讓交警更加準確的判斷事故。以上就是小編的資料整理。希望大家通過閱讀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方法有哪些這個問題。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