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司債務轉讓后 業主怎么辦

導讀:
房產公司債務轉讓后 業主怎么辦案例:王先生于1999年7月與B和C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王先生購買B和C公司的價值30萬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簽訂后即付總房價款的95%,房屋交付日期為1999年10月份。合同簽訂后,王先生即付了28.5萬現金。王先生與B和C公司多次交涉,要求退款或換房,但均被推托。無奈之下,王先生將B、C、D三家公司告上法庭。那么房產公司債務轉讓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公司債務轉讓后 業主怎么辦案例:王先生于1999年7月與B和C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王先生購買B和C公司的價值30萬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簽訂后即付總房價款的95%,房屋交付日期為1999年10月份。合同簽訂后,王先生即付了28.5萬現金。王先生與B和C公司多次交涉,要求退款或換房,但均被推托。無奈之下,王先生將B、C、D三家公司告上法庭。關于房產公司債務轉讓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公司債務轉讓后業主怎么辦
案例:王先生于1999年7月與B和C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王先生購買B和C公司的價值30萬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簽訂后即付總房價款的95%,房屋交付日期為1999年10月份。合同簽訂后,王先生即付了28.5萬現金??稍谵k理入住時發現此套房屋已被B和C公司于1999年5月份先于王先生賣給了李先生。王先生與B和C公司多次交涉,要求退款或換房,但均被推托。在這期間,B和C公司因經營不善,將整個項目及債權債務全部轉讓給了D房地產公司。D公司取得此項目合法的經營權和銷售權。王先生又與D公司交涉,D公司同樣以"再等等、一定能解決"為借口拖延,拒不履行其應承擔的責任。無奈之下,王先生將B、C、D三家公司告上法庭。后經調查發現,B公司無房地產開發資質,經營范圍也不包括房地產開發和銷售,且此項目無預售許可證。目前B公司已是人去樓空。C公司雖有房地產開發資格,但目前該公司涉嫌經濟犯罪,財產已被公安機關查封,公司員工也是各奔東西。無奈之下王先生只能將B和C兩家公司撤掉,只起訴D公司。
律師分析:王先生可以只起訴D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本案中,可以認為王先生默許了B和C公司將自己的債權債務一并轉給了D公司,該權利義務的轉讓合法有效。因此王先生與B和C公司所簽的合同中的權利應由被告享有,義務應由被告承受。D公司應履行B和C公司在合同中的義務。
律師特別提醒:
1、在買房前切記兩點:
第一,不要在一無所知或知之甚少的情況下輕易做決定,應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判斷購房風險的大小;
第二,不要過于自信,認為自己對此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對這方面的知識了解已經足夠了,能做出正確判斷。實際上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買房需要建筑、法律、金融、市場營銷等方面的綜合知識。
2、在買房后一旦發生糾紛,在協商不成的情況,應盡早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以免在這期間賣方財務狀況發生重大變化,使買方的損失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