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怎么解除信用卡債權債務糾紛

導讀:
現在使用信用卡的人越來越多,雖然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同時如果不按時還款的話,會導致信用卡債權債務糾紛,最終造成打官司的地步。那么,個人怎么解除信用卡債權債務糾紛?接下來由大律網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信用卡債權債務糾紛相關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個人怎么解除信用卡債權債務糾紛
1、取消就是注銷,滿足注銷的條件
一般情況下,你的信用卡欠費未還清,或者年費未上交的話,或者有余額,是不可以注銷的。當然了,個別銀行的信用卡還有其他的要求。因此,一定要在電話信用卡官方客服的時候詢問清楚。
2、電話銀行注銷
基本上,一般的信用卡都可以通過電話銀行注銷。當然,有的銀行可能會稍微有一點點麻煩,而有的就不一樣了,如中信銀行,招商銀行等就非常方便。注意了,必須要滿足信用卡能夠注銷的前提下才可以通過電話注銷的。
3、銀行柜臺注銷
去銀行柜臺注銷也是一種采用的辦法。但要注意一下幾點: 第一:攜帶好必要的證件,如身份證,信用卡,如果信用卡欠錢的話,也要準備好錢哦! 4.指定的銀行的營業廳辦理注銷。 當然了,由于現在各家銀行對信用卡的規定還是有差距的,再加上信用卡的種類很多,部分銀行會對某些信用卡的注銷有明確的規定。
信用卡債務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如果是銀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則法院應該在受到訴訟材料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額達1萬元的,經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應承擔刑事責任。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一般要經四個月左右的時間,才會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信用卡糾紛案件的特點
1、原告較固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糾紛案件主要集中在人民法院管轄范圍內的商業銀行。
2、案件集中性批次數量巨大。信用卡案件中,原告同時起訴100名被告以上的情況較普遍。
3、起訴原因主要集中在持卡人經多次催收仍不歸還透支款項。
4、審理周期偏長。該類案件因被告人下落不明裁判文書大多需公告送達,案件審理周期是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的1倍以上,一般需4個月左右。
5、調解難度較大。由于被告大多下落不明,且要承擔復利等衍生債務,法院調解工作難度較大。
6、被告以年輕人為透支消費主力軍。信用卡案件中80后、90后年輕人透支消費占相當大的比重,且年輕人“卡付卡”現象突出,用一張信用卡的錢還另一張信用卡的債。
7、涉嫌信用卡詐騙的情形隱藏其中。由于信息泄露,拾得、冒領信用卡、惡意透支等情形,少部分信用卡糾紛,兼涉嫌信用卡詐騙。
8、執行難度大。信用卡糾紛案件生效判決自動履行率很低,大部分案件進行執行程序后,法院依職權難以查找被執行人財產,加之發卡銀行也無法提供有效財產線索,致使案件執行工作難以順利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