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理財的風險與防范

導讀:
但接受風險并非消極被動承受風險,而是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損失帶來的不利影響,可以定期按比例提取一定的資金建立理財風險基金,也可采取“自保”方法以增強承受風險的能力。研究和探索居民理財風險,有助于居民正確選擇有效的理財方式,從而降低和防范風險。那么居民理財的風險與防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接受風險并非消極被動承受風險,而是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損失帶來的不利影響,可以定期按比例提取一定的資金建立理財風險基金,也可采取“自保”方法以增強承受風險的能力。研究和探索居民理財風險,有助于居民正確選擇有效的理財方式,從而降低和防范風險。關于居民理財的風險與防范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風險”一詞,英文拼寫是“risk”,表示“遭遇危難、受損失或傷害等等的可能和機會。”按《現代漢語詞典》的解析:“風險”的一般意思是“可能發生的危險”。顯然,風險可以歸于哲學上的可能性或偶然性范疇。每個人接受的風險情況都不一樣,這和個人的個性、收入、年齡及家庭狀況很有關系。例如,居民收入愈多,接受風險能力愈強;收入愈低,風險的接受能力愈弱。但接受風險并非消極被動承受風險,而是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損失帶來的不利影響,可以定期按比例提取一定的資金建立理財風險基金,也可采取“自保”方法以增強承受風險的能力。“自保”的含義就是自我設定保護。“自保”在國外很常見,在我國也有悠久的歷史,所謂“積谷防饑”、“積財防老”即是指此。
居民理財是一項充滿風險的經濟活動,所謂居民理財風險是指居民理財主體在理財過程中,由于外部環境的復雜性和變動性以及居民理財主體對環境的認知能力的有限性,而導致的理財失敗或達不到預期的目標的可能性及其損失。居民理財既要關心資本收益率,也重視面臨的風險,最終要在資本收益率和風險程度之間達到某種程度的均衡。
由于任何人承受風險都有一定的限度,超過了限度,風險就會變成負擔或壓力,可能會對其情緒或心理造成傷害,甚至影響到各個生活層面,包括健康、工作、家庭生活、交友和休閑等等。而目前我國大多數居民(特別是工薪階層)收入水平不高,抗風險的能力十分有限,一旦風險變為現實,往往會造成難以承受的損失,甚至會帶來沉重的精神打擊。研究和探索居民理財風險,有助于居民正確選擇有效的理財方式,從而降低和防范風險。
整體上看,居民理財的風險包括總風險和具體風險兩層含義。居民理財總風險是指居民在理財全過程的風險,包括期初總風險、理財過程總風險和期末總風險。理財具體風險是指根據某一標準對理財風險的再分類。從縱向理財環節看,有籌資風險、投資風險、消費風險(如攀比消費導致的入不敷出)、分配風險等;從橫向資本結構看,有民間借貸風險、證券投資風險、償債風險(含擔保風險)、實物財產的損失風險等;從構成內容上看,有家庭成員遭受傷害或死亡等引起的健康風險、失業風險,匯率風險、利率風險、政策風險和自然風險等。當然,還可以對各類理財風險中具體風險進行再分類,如證券投資風險可分為投資企業財務風險、管理風險、行業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及經濟大勢變化風險等。可見,居民理財是在風險“網絡”中進行,這使居民理財面臨著極大的不確定性。
(一)識別和評估風險
首先,要正確認識和對待風險。從居民角度看,要理財就不可能不冒風險,要回避風險就難以獲得風險報酬。其次,為實現低風險、高報償的理財目標,居民要了解與理財相關的背景知識,諸如社會宏觀經濟環境、公司環境、銀行存款、股票、債券、保險等理財工具的特點、種類、功能、風險決策的定量與定性分析方法和理財運作技巧等等。最后,進行風險識別與評估。識別風險是進行風險預測和衡量的基礎和前提,要分析評價影響居民理財的各種因素并加以評估。風險評估是指在充分肯定風險的存在并識別風險與原因的基礎上,運用概率分析等方法,對風險進行跟蹤分析。它表明居民可以承擔并愿意承擔多大的風險,以保證風險損失一旦出現能有效應付。
(二)防范與化解風險的具體方法
1、回避風險
對有風險但無風險報酬,或風險過大而風險報酬過小的風險采取回避的方法。通過事先采取措施避開風險,將損失或傷害的形成因素加以消除,使損害不致發生。回避風險有兩種策略:一是在決策時發現某方案有高風險可否定該方案,如:不購買信用條件不好的企業債券;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妥善保管信用卡、存單密碼;在借給他人款項時要充分考慮到對方的償還能力和借款用途,對用于賭博、吃喝享樂、違規違法經營借款不應借出;二是在實施理財方案中,發現不利情況時及時中止或調整方案以回避損失。
2、控制風險
如果風險不可避免或不愿避免,可采取風險控制的方法。風險控制的內容就是將風險可能形成的損害限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圍內,這包括:
(1)降低風險
縮小風險損失或傷害的程度、頻率及范圍,使其限于可以承受之內。降低風險按過程來說,有事先控制和全過程的控制,如:對投資金額、成交價格、成本費用設定界限,不得突破;對于合理的民間借款要簽訂書面協議,要素要齊全,一旦違約,及時催收,如發生糾紛,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不輕易為他人提供擔保或抵押。為他人提供擔保,其實質就是依法認同自己是第二債務人,要負連帶責任。(2)分散風險
對理財總風險而言,應根據收入情況安排,對于工薪家庭,一般可將收入的1/3用于消費,1/3用于儲蓄,還有1/3用于其它投資。就投資風險而言,可對股票、儲蓄、國債和保險搞個投資組合,這樣可以分散投資風險,也不至于因此影響到家庭生活。對償債風險而言,借入資金的總量和結構一定要與未來現金流入總量和結構相適應,避免還債期過于集中和還債高峰出現過早,創造一個較為寬松的外部環境。而且借入款項要做到短期融資短期使用,中長期融資中長期使用,特別是在住房按揭貸款時要合理規劃。
(3)轉嫁風險
轉嫁風險是指將風險轉讓給專門承擔風險的機構或個人。轉嫁風險的常見方法有:在保險公司購買保險;債權投資中設定保證人;為避免利率、匯率、物價變動形成的損失,在交易市場上進行套頭交易,買進現貨時賣出期貨,或賣出現貨時買進期貨等等。轉嫁風險是把風險轉讓給他人,那么為這種風險轉讓就得付出一定的代價,支付保險費或降低交易的收益(如套期交易收益的降低)即是指此。轉嫁風險的作用是將不可預見的、不可控制的、可能產生的損失轉變為可預見的、可控制的成本或費用,有利于搞好成本和收益的控制和核算,在一旦發生損失時可獲得足夠的賠償以恢復家庭生活。但轉嫁風險不是以鄰為壑、損人利己,應通過合法的交易和手段,將理財風險盡可能地轉移出去。
(4)接受風險。
接受風險就是自身承受風險所造成的損失或傷害。接受風險的原因主要是:(1)回避或控制風險有較大的局限性,有些損失或傷害是躲不開的,如人的生老病死、地震和水火災害等。?2不能認識到家庭面臨的風險而處于盲目狀態;?3家庭面臨的風險不大,或風險雖大而有來自家庭外部的保障,家庭自身可以承受這些風險造成的損失或傷害;?4家庭財力不濟,無力購買保險或采取其他相應措施;?5在投資損失已成為既定事實的情況下,或防范風險所需成本高于風險帶來的損失時,只有接受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