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怎么辦

導讀: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開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十分重要,交通事故認定書時對交通事故當事人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當事人書寫復核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并抓住有關證據不放,力爭復核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那么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開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十分重要,交通事故認定書時對交通事故當事人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當事人書寫復核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并抓住有關證據不放,力爭復核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關于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開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十分重要,交通事故認定書時對交通事故當事人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那么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存有異議時怎么辦?以下就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如果當事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認定有誤,有權利要求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書寫復核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并抓住有關證據不放,力爭復核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
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復核申請后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核結論。復核審查期間,當事人不能啟動訴訟程序,否則將導致復核程序終止。
雖然不能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可以選擇其他的救濟方式。第一是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復核,第二是提起民事訴訟。因此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是否可以起訴,答案是肯定的,但是當事人需要注意不能提起行政訴訟,而要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