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什么影響

導讀:
人們在路上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時間報告交警并在一旁等待交警到來,共同處理事故現場,交警部門還會對當事人進行責任認定,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么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什么影響呢?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依據,出具責任認定書后,由認定書認定的責任人進行賠償。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事故當事人進行協商賠償的重要依據。對于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適用必須嚴格加以限制。那么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什么影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們在路上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時間報告交警并在一旁等待交警到來,共同處理事故現場,交警部門還會對當事人進行責任認定,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么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什么影響呢?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依據,出具責任認定書后,由認定書認定的責任人進行賠償。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事故當事人進行協商賠償的重要依據。對于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適用必須嚴格加以限制。關于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什么影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們在路上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時間報告交警并在一旁等待交警到來,共同處理事故現場,交警部門還會對當事人進行責任認定,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么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什么影響呢?接下來就由小編為大家進行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依據,出具責任認定書后,由認定書認定的責任人進行賠償。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事故當事人進行協商賠償的重要依據。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四)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公安機關并不是對每—個在道路交通中發生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故都能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出于種種主、客觀因素的制約,經公安機關調查不能確定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時,則對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認定其負交通事故責任。
對于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適用必須嚴格加以限制。首先對于應當適用推之責任的案件,不能適用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其次,事故發生后,公安機關應盡一切可能收集證據,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確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只有當確實不能確認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時,才能不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五)交通事故責任推定。
交通事故責任推定,是公安機關在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以及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對當求人應負何種交通事故責任的推定行為。
(六)模糊責任。
在交通事故處理實踐中,還存在著一種當事人的部分違法行為有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明,部分違法行為由于證據不足無法確認的情況,不具體認定當事各方應負的交通事故責任,而對當事各方承擔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模糊”認定。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2、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4、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5、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