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債權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導讀:
(一)有清償期限或者能夠確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自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二)當事人約定債務分期履行的,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三)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四)但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債務的,從債務人第一次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開始計算;(五)因債務不履行而產(chǎn)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從債務不履行之日起開始計算因人身受到傷害而產(chǎn)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傷害明顯的,從受到傷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六)傷害當時未發(fā)現(xiàn),后經(jīng)檢查確診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開始計算;(七)其他侵權損害賠償,從權利人已那么主債權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有清償期限或者能夠確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自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二)當事人約定債務分期履行的,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三)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四)但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債務的,從債務人第一次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開始計算;(五)因債務不履行而產(chǎn)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從債務不履行之日起開始計算因人身受到傷害而產(chǎn)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傷害明顯的,從受到傷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六)傷害當時未發(fā)現(xiàn),后經(jīng)檢查確診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開始計算;(七)其他侵權損害賠償,從權利人已關于主債權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有清償期限或者能夠確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自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
(二)當事人約定債務分期履行的,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
(三)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但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債務的,從債務人第一次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開始計算;
(五)因債務不履行而產(chǎn)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從債務不履行之日起開始計算因人身受到傷害而產(chǎn)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傷害明顯的,從受到傷害之日起開始計算;
(六)傷害當時未發(fā)現(xiàn),后經(jīng)檢查確診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開始計算;
(七)其他侵權損害賠償,從權利人已經(jīng)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的事實及侵害人為誰時起開始計算;
(八)返還不當?shù)美埱髾啵瑥漠斒氯艘环揭呀?jīng)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shù)美氖聦嵓皩Ψ疆斒氯酥掌痖_始計算;
(九)無因管理中給付管理費用等的請求權,從無因管理行為結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本人之日起開始計算;
(十)本人因無因管理行為受到損害的請求權,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管理人及損害事實之日起開始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