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10天都沒有出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辦

導讀: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交警10天都沒有出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交警10天都沒有出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有時候因為需要交警介入解決存在爭議的必要,需要在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以后才會對被扣押車輛放行。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交警10天都沒有出交通事故責任書怎么辦
交警因為案情的原因不能及時制作認定書的,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9條相關規定,交通事故逃逸案尚未偵破的,受害人一方有權要求交警部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警部門自接到書面申請之日后10日內做出認定書。因此,受害人一方可及時跟進交警了解進展,在必要時候可以主動向相關部門申請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具體的申請方式需以書面形式進行。上述內容是因為客觀原因所導致的,當事人不能投訴。
如果交警不作為而導致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沒有及時制作,當事人有權向上級交警管理部門、人民檢察院控告。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相關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第1款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也就是說,一般的交通事故,交警是要在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但是因為逃逸而造成現時無法認定事故責任,是從等肇事逃逸者歸案后起算的,也就是說這有可能比事故發生起十日更長。綜上所述,交警制作交通事故責任書的時間受到案件復雜程度的影響。
三、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