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一定要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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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原因消除后,應及時作出交通事故認定;中止時間期滿后當事人仍然昏迷的,公安交管部門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認定。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一定要簽字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止原因消除后,應及時作出交通事故認定;中止時間期滿后當事人仍然昏迷的,公安交管部門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認定。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一定要簽字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警部門依法對交通事故中當事人有無違法行為,以及雙方責任進行判定的文書材料,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一定要簽字嗎?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不需要雙方簽字,有異議的,可以在3天內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交警依法作出的事故認定書是法律文書的一種,依法需要送達事故當事人,但是當事人是否簽收,不影響事故認定書的效力,但是會影響到事故認定書的生效時間。另外,事故當事人如果認為事故責任認定不合法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級部門申請復核,過期則生效。因此,簽收事故認定書對當事人的利益影響是較大的。
2、因交通事故當事人處于搶救或昏迷狀態等特殊原因,無法收集當事人證據、且無其他證據佐證交通事故事實時,經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批準,交通事故認定的時限可中止計算,但中止的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個月。中止原因消除后,應及時作出交通事故認定;中止時間期滿后當事人仍然昏迷的,公安交管部門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認定。
3、當事人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3日內,可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5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1、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書寫復核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并抓住有關證據不放,力爭復核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
2、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復核申請后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核結論。復核審查期間,當事人不能啟動訴訟程序,否則將導致復核程序終止。
3、目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后維持率很高,很少有改變原有認定的。所以,當事人沒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請復核,可以在調解時要求調整責任比例,或在訴訟中要求法院重新劃分責任。如果你當初申請復核過,并且復核結論是維持原認定,調整和重新劃分責任就會更加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