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不簽字嗎

導讀: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不簽字嗎1、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可以不簽字,但不影響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效力,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注明情況。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不簽字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不簽字嗎1、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可以不簽字,但不影響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效力,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注明情況。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不簽字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不簽字嗎
1、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可以不簽字,但不影響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效力,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注明情況。
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申請復核。
3、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七十一條
二、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于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4、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5、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