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已過 債權人怎么辦

導讀: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權利人勝訴權利歸于消滅。如果遇到訴訟時效已過的情況,債務人可以簽收催收通知;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超過訴訟時效后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后,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的是實體勝訴權,程序上還是可以起訴的。那么訴訟時效已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權利人勝訴權利歸于消滅。如果遇到訴訟時效已過的情況,債務人可以簽收催收通知;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超過訴訟時效后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后,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的是實體勝訴權,程序上還是可以起訴的。關于訴訟時效已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債權人怎么辦?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權利人勝訴權利歸于消滅。如果遇到訴訟時效已過的情況,債務人可以簽收催收通知;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
一、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釋(1997)7號文中指出,根據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條的規定的精神,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該條解釋有利于保護債權人利益,但對于債務人的范圍可能會出現爭議,筆者認為,該規定中的債務人應當包括債務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二、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復(1997)4號文中指出,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但是這條解釋沒有說明債權重新獲得保護的理由。筆者認為,雙方當事人在超過訴訟時效后達成還款協議的,視為對此筆債務的重新確認,債務人的還款意思表示可以導致訴訟時效的重新計算。
三、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
按照民法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的強制執行力,并沒有喪失受領力和保持力。超過訴訟時效后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后,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但是,當債務人償還部分債務后又停止履行債務,債權人能否要求債務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債務?筆者認為,應將債務人的履行視為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事由,債務人履行部分債務意味著債務人對此筆債務的認可,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不論債務人是否意識到債權是否已過訴訟時效。
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的是實體勝訴權,程序上還是可以起訴的。法院受理,但是對方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為抗辯理由,法院會判原告敗訴。但是對方如果不提出超過訴訟時效這個抗辯理由的話,法院也不會主動審查。
(原標題:超過訴訟時效債權人怎么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