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標準

導讀:
交通肇事案件立案與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標準。那么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案件立案與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標準。關于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于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的提高,許多家庭都會購置車輛作為代步的交通工具,而因為車輛在道路上行使發生的交通事故幾率也不斷的上升,甚至有些會構成犯罪。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標準?接下來由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與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后果,則不構成犯罪,無須立案。
1、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觀上出于過失,但過失程度不同,罪過輕重有別,應對罪過輕、較輕的人適用緩刑,罪過重、較重的不宜適用緩刑。
對罪過大、罪過較大造成事故的應予以實際處罰,判實刑,不宜判緩刑。
對于主觀罪過小、罪過較小的肇事案件,因為他們主觀心態是沒有預見到會發生事故或已經謹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夠,對他們處罰重沒有實際意義,結合其他條件,可以考慮適用緩刑。
2、肇事的被告人除罪過小、罪過較小,還應當具有悔罪表現。
(1)肇事后是否主動報警、積極施救、保護現場、將損失限制在最小。
(2)肇事的駕駛員要能夠實事求是的向事故處理部門陳述肇事的具體情況、原因,不推卸責任,不違心規避法律。
(3)交通肇事的駕駛員及其家人要能夠積極賠償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