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

導讀:
在駕駛車輛的時候,大家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減少一些意外情況的發生,尤其是遇到交通肇事的行為,要注意及時的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給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影響,那么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那么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駕駛車輛的時候,大家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減少一些意外情況的發生,尤其是遇到交通肇事的行為,要注意及時的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給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影響,那么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關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駕駛車輛的時候,大家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減少一些意外情況的發生,尤其是遇到交通肇事的行為,要注意及時的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給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影響,那么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轄分工規定》和《刑法》分則第二章規定,交通肇事罪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偵查,這也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偵破的惟一一項刑事案件。由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少,很多交通事故民警接觸刑事案件的機會就少,辦理刑事案件的機會就更少;因此一旦遇到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就不愿辦理、害怕辦理,對辦理刑事案件有畏難情緒。為此,對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程序和具體方法做如下論述,希望能在平常的工作中對辦案民警有所幫助。1、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
對發生致人重傷、死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后,一定要快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后,迅速搶救傷者,控制肇事者,劃定現場保護范圍,尋找目擊證人,勘查事故現場,對肇事逃逸的要及時布置警力進行堵截。進行現場勘查時一定要及時迅速、全面細致。對現場的證據一定要及時提取,依法提取,妥善保管。對需要檢驗、鑒定的要及時進行檢驗、鑒定。
一般來說交通肇事情節比較輕的符合辦理條件的是可以辦理的,但對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審。
其實法律對于取保候審的規定是很寬泛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第67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從規定可以看出,其范圍涵蓋了除可能無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又是幾乎任何一個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