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碾壓算逃逸嗎

導讀: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那么,二次碾壓算逃逸嗎?同時主要也是要看主觀是否存在故意,如果沒有故意,則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但傷者發生二次碾壓,肇事方需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但實踐中大多是被認定為肇事逃逸的。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那么二次碾壓算逃逸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那么,二次碾壓算逃逸嗎?同時主要也是要看主觀是否存在故意,如果沒有故意,則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但傷者發生二次碾壓,肇事方需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但實踐中大多是被認定為肇事逃逸的。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關于二次碾壓算逃逸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那么,二次碾壓算逃逸嗎?下面就讓我們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需要根據死者或傷者的傷情、以及法醫鑒定結果來判斷。同時主要也是要看主觀是否存在故意,如果沒有故意,則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但傷者發生二次碾壓,肇事方需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為逃避法律責任而逃離現場的是肇事逃逸,如果不知情而離開現場,要由交警根據調查的情況確定是否肇事逃逸。但實踐中大多是被認定為肇事逃逸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二)是第二次事故發生在第一次事故之后較長時間,且事故路段無法正確觀察前方情況,車輛行駛較快,造成二次事故的發生,但這種情況下,二次事故當事人應當減速慢行,因此,他應當負一半責任
(三)是第二次事故發生在第一次事故之后較長時間,路況也很好,但二次事故當事人快速通過時,未能及時發現受害人,發生了二次事故,這樣二次事故當事人應當負主要責任。
1、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精神損害撫慰金。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