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公司簽訂的欠條需要擔責嗎?

導讀:
網友提問:8年前,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有一回收貨的時候,我打了一張欠款條,金額500元,署名寫了公司還有我個人的名字,一個星期后,我就辭職不干了。沒想到現在這家公司找到了我,要求我還這筆款并附帶利息,原來我工作的那家公司已經解散,而欠款并沒有付清。那么替公司簽訂的欠條需要擔責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網友提問:8年前,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有一回收貨的時候,我打了一張欠款條,金額500元,署名寫了公司還有我個人的名字,一個星期后,我就辭職不干了。沒想到現在這家公司找到了我,要求我還這筆款并附帶利息,原來我工作的那家公司已經解散,而欠款并沒有付清。關于替公司簽訂的欠條需要擔責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網友提問:
8年前,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有一回收貨的時候,我打了一張欠款條,金額500元,署名寫了公司還有我個人的名字,一個星期后,我就辭職不干了。沒想到現在這家公司找到了我,要求我還這筆款并附帶利息,原來我工作的那家公司已經解散,而欠款并沒有付清。撓頭,我應該付這筆款嗎??
律師解答:
1、你打的欠條是代表公司的,是有權代理行為。
2、你與公司之間并無連帶責任,你沒有還款的義務,只有你原來所在的公司是債務人,債權人只能向原來的公司主張權利。
3、欠條上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并不能適用所謂的兩年訴訟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