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齡販毒屬于刑事犯罪

導讀:
販毒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犯罪,無論販運多少毒品,都應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販毒數量達到一定標準,該罪犯可被判處死刑。那么,達到多少年齡販毒就會構成刑事犯罪的?
一、多少年齡販毒屬于刑事犯罪
年滿14周歲的人,販賣毒品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機可以立案偵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二、販賣毒品的方式
販賣毒品的行為多種多樣。下列行為應屬于販賣毒品的行為:
(1)將毒品買入后又轉手賣出,從中牟利的;
(2)將家中祖傳下來的毒品賣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銷售的;
(4)以毒品為流通手段交換商品和其他貨物的;
(5)以毒品支付勞務費或者償還債務的;
(6)賒銷毒品的;
(7)介紹毒犯,從中牟利的;
(8)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單位和人員,違反國家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員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9)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單位和人員,明知對方是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其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等等。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刑法》的規定,公司解散清算期間,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販賣毒品等,要追究刑事責任。所以販賣毒品最小年齡是年滿14周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