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責任認定前的醫療費誰承擔?

導讀:
事故責任認定前的醫療費交通事故是突發事件,搶救受傷者刻不容緩,在搶救中所需的醫療費應當及時到位,不可能等到責任認定后或結案后再支付。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需要搶救治療的,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應當預付醫療費,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交通事故責任者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留交通事故車輛。那么事故責任認定前的醫療費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責任認定前的醫療費交通事故是突發事件,搶救受傷者刻不容緩,在搶救中所需的醫療費應當及時到位,不可能等到責任認定后或結案后再支付。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需要搶救治療的,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應當預付醫療費,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交通事故責任者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留交通事故車輛。關于事故責任認定前的醫療費誰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責任認定前的醫療費
交通事故是突發事件,搶救受傷者刻不容緩,在搶救中所需的醫療費應當及時到位,不可能等到責任認定后或結案后再支付。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需要搶救治療的,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應當預付醫療費,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交通事故責任者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留交通事故車輛。
【延伸閱讀】
交通事故
責任認定
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