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湖北車禍死者自己承擔130萬

導讀:
近日,湖北發生一起交通肇事案。昨悉,孝感市孝南法院對這起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審判決:死者自己要承擔130萬元損失,親人被判賠約83萬元。經事故認定,江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劉某負次要責任。法院審理認為,因重型全掛車投有強制保險,原告江某兩個弟弟以及江某外婆的損失應先由保險公司賠償,故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賠償原告22.4萬元,原告余下損失181.8萬元,按照責任認定,確定由司機劉某承擔30%,即54.54萬元。法院確定3名原告應得到精神損害撫慰金,每位死者10000元。那么交通肇事:湖北車禍死者自己承擔130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湖北發生一起交通肇事案。昨悉,孝感市孝南法院對這起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審判決:死者自己要承擔130萬元損失,親人被判賠約83萬元。經事故認定,江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劉某負次要責任。法院審理認為,因重型全掛車投有強制保險,原告江某兩個弟弟以及江某外婆的損失應先由保險公司賠償,故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賠償原告22.4萬元,原告余下損失181.8萬元,按照責任認定,確定由司機劉某承擔30%,即54.54萬元。法院確定3名原告應得到精神損害撫慰金,每位死者10000元。關于交通肇事:湖北車禍死者自己承擔130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湖北發生一起交通肇事案。
今年2月20日晚7時50分許,京珠高速公路大悟段突發慘烈車禍,一輛轎車與一輛重型全掛車追尾后起火燃燒,轎車內祖孫三代6口人當場遇難。記者昨悉,死者車主江某的外婆帶著江某的兩個弟弟,將遭追尾的重型貨車車主王某及其保險公司告上法庭。昨悉,孝感市孝南法院對這起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審判決:死者自己要承擔130萬元損失,親人被判賠約83萬元。
今年2月20日,在北京做生意的39歲江某駕駛轎車沿京珠高速回云夢老家,至大悟一上坡路段時,超速加疲勞駕駛,猛烈追尾,撞上前方同車道由劉某駕駛的重型全掛車尾部,轎車起火燃燒,造成江某及其父母、妻子代某和一對年幼兒女全部死亡,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經事故認定,江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劉某負次要責任。
審理此案的孝南區法院還查明,重型全掛車車主是王某,劉某是王某雇請的司機,賈某與王某合伙經營該車,該車在保險公司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2份。
法院審理認為,因重型全掛車投有強制保險,原告江某兩個弟弟以及江某外婆的損失應先由保險公司賠償,故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賠償原告22.4萬元,原告余下損失181.8萬元,按照責任認定,確定由司機劉某承擔30%,即54.54萬元。法院確定3名原告應得到精神損害撫慰金,每位死者10000元。據此,法院一審判決某保險公司、重掛車車主王某、賈某共同賠償三名原告各種物質損失共82.9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