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公路污損路面損失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導讀:
事故人身損害的相關賠償事宜,已由歙縣人民法院進行了審理,雙方當事人也達成了賠償協議。因汪某駕駛的低速自卸貨車與許某駕駛的中型普通客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損壞,兩車的保險公司應在交通事故強制保險中承擔賠償責任,兩車的登記所有人和實際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死者汪某系低速自卸貨車實際所有人,其賠償責任應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其遺產范圍內承擔。經過法官的依法調解,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協議,汪某和許某的利害關系人分別賠付歙縣公路分局公路損失費2100元,兩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分別賠付369.80元和480元。那么車禍致公路污損路面損失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人身損害的相關賠償事宜,已由歙縣人民法院進行了審理,雙方當事人也達成了賠償協議。因汪某駕駛的低速自卸貨車與許某駕駛的中型普通客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損壞,兩車的保險公司應在交通事故強制保險中承擔賠償責任,兩車的登記所有人和實際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死者汪某系低速自卸貨車實際所有人,其賠償責任應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其遺產范圍內承擔。經過法官的依法調解,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協議,汪某和許某的利害關系人分別賠付歙縣公路分局公路損失費2100元,兩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分別賠付369.80元和480元。關于車禍致公路污損路面損失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禍致公路污損路面損失擔賠償責任由誰承擔
基本案情:
2008年5月17日16時45分許,駕駛員汪某駕駛低速自卸貨車由徽州區巖寺鎮駛往歙縣,在途經省道215線214公里處,與許某駕駛的中型普通客車交會時發生碰撞,造成汪某死亡、許某及該客車部分乘員受傷,兩車嚴重受損的重大交通事故。該交通事故同時造成了該路段公路路面被玻璃渣污染150平方米,柴油腐蝕90平方米的公路污染。交通事故發生后,歙縣公路分局路政執法人員趕到現場,拍攝圖片并作勘驗檢查筆錄,向事故雙方當事人送達《公路賠(補)償通知書》。縣交警也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勘查、調查取證。
經過歙縣交警大隊認定,汪某、許某的過錯行為均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負本起事故的同等責任。事故人身損害的相關賠償事宜,已由歙縣人民法院進行了審理,雙方當事人也達成了賠償協議。
不同觀點:
本起交通事故造成損壞的公路,由安徽省歙縣公路分局負責管理、養護。
觀點一:公路的路產是國有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國家法律保護。因汪某駕駛的低速自卸貨車與許某駕駛的中型普通客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損壞,兩車的保險公司應在交通事故強制保險中承擔賠償責任,兩車的登記所有人和實際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許某駕駛的中型普通客車系執行職務或從事雇傭活動,其賠償責任應由該車登記所有人和實際所有人承擔。死者汪某系低速自卸貨車實際所有人,其賠償責任應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其遺產范圍內承擔。
觀點二:公路損壞賠償,其收費標準有皖價費[2000]371號文件為依據。該文件《關于公路、公路設施的占用、挖掘、損壞賠償收費有關問題的函》,明確規定因路產損壞程度原因,對公路管理機構收取的路產損失賠償有爭議的,可委托價格評估中介機構進行評估。文件附有具體的收費標準。為了遵循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按照規定的程序、方法和標準,歙縣公路分局專門委托歙縣價格認證中心進行現場鑒定。2008年6月24日,縣價格認證中心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估價鑒定結論書》,鑒定受損公路損失8760元,評估費300元。
公路分局起訴:
為了切實維護路產路權,確保國家利益不受損失,歙縣公路分局在多次向汪某和許某雙方的利害關系人索賠無果的情況下,根據《民法通則》第73條、106條,《公路法》第85條及《物權法》的相關規定,聘請**久安律師事務所律師,于2008年6月30日向歙縣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許某駕的中型普通客車實際所有人方某、登記所有**山杭徽長遠有限公司,中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歙縣支公司,而低速貨車實際所有人汪某第一順序繼承人、登記所有人歙縣平安車輛服務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黃山營銷服務部)賠付原告(歙縣公路分局)由事故造成的公路損失費8760元、評估費300元,合計9060元;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法院判決:
審結接到起訴后,歙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件進行了立案審理,并于8月28日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和被告特別授權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考慮到此案的特殊性,歙縣人民法院法官對原、被告雙方進行了調解,期望將矛盾在法官的主持下化解在法庭之上。經過法官的依法調解,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協議,汪某和許某的利害關系人分別賠付歙縣公路分局公路損失費2100元,兩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分別賠付369.80元和480元。以上賠償費均于2008年9月底履行完畢。
案件啟示:
啟示一:公路是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保障,是國家財產。一旦公路及公路設施遭受路面污染和腐蝕等損害,公路部門義無反顧肩負職責,向當事人索取賠償,必要的時候,堅決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