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亂要錢怎么辦

導讀: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沒異議的就可以離開現場了,若存在爭議,就應向公安機關報告,自己還要保護好現場。值班的民警會到現場進行技術勘察,并要求當事人在現場簽字確認,同時可扣留相關肇事車輛和相關人員證件,最后與相關人員約定好事故處理時間。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屬于何種刑事訴訟證據,司法實踐中有兩種觀點:第二種觀點認為屬于書證。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以其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件的有關事實,屬于公文書證,與其他書證相比證明力更強。那么交通事故亂要錢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沒異議的就可以離開現場了,若存在爭議,就應向公安機關報告,自己還要保護好現場。值班的民警會到現場進行技術勘察,并要求當事人在現場簽字確認,同時可扣留相關肇事車輛和相關人員證件,最后與相關人員約定好事故處理時間。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屬于何種刑事訴訟證據,司法實踐中有兩種觀點:第二種觀點認為屬于書證。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以其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件的有關事實,屬于公文書證,與其他書證相比證明力更強。那么交通事故亂要錢怎么辦。關于交通事故亂要錢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遇到事故首要的當然是打110報警啦,如果有人員傷亡,同時再打120救駕。而不是去和他人據理力爭,辨個雌雄,這樣只會無濟于事。最重要的是找保險公司理賠。俗話說得好,和氣生財,適當地和對方協商,如果對方只是輕微地受傷卻要求你賠償巨額的損失,那你也不能因怕麻煩而向其妥協,一定要走法律的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條例》這法律表示了“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據交通事故當中的當事人的表現對發生交通事故所產生的后果的嚴重程度的大小來認定當事人的應負的責任”,必須依法確認事故中各方當事人法律規定了的義務;按相關法律保證各方當事人法定義務的有哪些優先原則,具體包括:
1、行為責任因素;
2、因果關系的因素;
3、路權的相關因素;
4、安全因素。
必須了解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當事人是否有過違反交通規章的行為,違章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以此來認定當事人應承擔的交通事故責任的程度。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沒異議的就可以離開現場了,若存在爭議,就應向公安機關報告,自己還要保護好現場。值班的民警會到現場進行技術勘察,并要求當事人在現場簽字確認,同時可扣留相關肇事車輛和相關人員證件,最后與相關人員約定好事故處理時間。
在接下來的責任認定期間,涉事人員有可能會被叫過來多次詢問和取證的,并在現場與各方涉事人員確認事故的起因和責任歸誰承擔,同時尊重當事人因為不服而申請再次審清的權利。
責任認定之后的一個步驟就是處罰辦法了,責任認定呈送給相關領導審批后就可以填寫處罰裁決書啦,必須向當事人宣讀,同時告訴他有權進行政復議,最后再辦理一系列手續,完成處罰措施。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結束或確定損害的結果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問一下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愿不愿意進行賠償協商。愿意協商的,協商次數最多為兩次;不愿意協商的,就告訴當事人可以法律規定的時間段里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的呢。
3、雙方協商通過之后,我們就要寫一篇《調解書》,并同時送到雙方當事人那里。
4、協商不成功的,那就要寫一封《調解終結書》啦,然后再把它交給當事人,并且告訴當事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哦。
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屬于何種刑事訴訟證據,司法實踐中有兩種觀點:
第二種觀點認為屬于書證。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以其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件的有關事實,屬于公文書證,與其他書證相比證明力更強。大部分公訴人持此觀點,在審查案件事實時會以審查書證的方式來審查交通事故認定書。但為了避免引起爭議,在移送起訴時起訴書中沒有將其放入書證中,而是在鑒定意見后作為證據單列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