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機動車第三者強制保險的思考

導讀:
保險公司認為《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尚未出臺,目前保險公司仍按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商業性)條款和費率執行,不是《道交法》中規定的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對此有些保險公司作出了反映,不再單獨承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待《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實施后,再按強制性保險執行。因而,投保人按照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投保,保費收入應作為政策性收入獨立核算。那么對機動車第三者強制保險的思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險公司認為《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尚未出臺,目前保險公司仍按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商業性)條款和費率執行,不是《道交法》中規定的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對此有些保險公司作出了反映,不再單獨承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待《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實施后,再按強制性保險執行。因而,投保人按照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投保,保費收入應作為政策性收入獨立核算。關于對機動車第三者強制保險的思考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4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交法》)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確定機動車必須辦理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道交法》實施以來,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既出現了理論上的爭議,也出現了法律上的爭議。保險公司認為《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尚未出臺,目前保險公司仍按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商業性)條款和費率執行,不是《道交法》中規定的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而部分法院認為,《道交法》已實施,交警部門已按《道交法》執行,強制機動車辦理第三者責任保險,保險公司在《道交法》實施后辦理的機動車第三者保險就是強制性保險。至于《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何時出臺,機動車第三者保險條款、費率是否調整,不影響《道交法》的執行。當然,法院對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就全國而言,各省高院的解釋也不一致,個案的判決結果大相徑庭。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亂。使保險公司陷入了眾多民事案件中,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和經營壓力。對此有些保險公司作出了反映,不再單獨承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這必然導致許多的社會矛盾,不利于社會的穩定。筆者就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談。
??一、盡快出臺《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對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作出明確的規定。國務院在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應盡快出臺《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對保險公司的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額度、保險責任、賠付制度作出明確規定。參照域外立法,有限制的保護第三人利益。除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外,第三人不能對保險人行使直接請求權。因為,第三人對保險人行使直接請求權,不僅違反了合同的相對性原理,而且加重了保險公司的義務和責任。容易造成直接請求權制度的濫用。將保險公司卷入眾多的民事案件中,使原本正常的賠付案件非正常化,保險公司始終處在被動挨打的地位,這顯然是不公平的,不利于和諧社會建設。為了保護第三人的利益,對第三者人身險,可采取“先賠后追”的賠償制度。即:如發生第三者人身傷亡事故,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供代為追償所必要的書面文件后,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先行部分或全額賠付。
??保監委依據《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制定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款、費率和保險額度。各保險公司統一執行。在《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實施前,各保險公司按原條款、費率執行,仍為商業性保險。待《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實施后,再按強制性保險執行。因為強制性保險是政策性的,保險公司的行為是商業性的。
??二、對機動車第三者保險應作為政策性業務獨立核算
商業性保險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而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是政策性的,帶有社會救助性質,不以營利為目的。因而,投保人按照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投保,保費收入應作為政策性收入獨立核算。這樣做有利于國家對政策性保險業務的管控。再者,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要充分考慮大多數投保人的承受能力,保險額度要適中。投保人可有選擇的辦理機動車商業性第三者責任補充保險。此類保費收入作為保險公司的業務收入。因此要做好強制三者險和商業三者險的有效銜接,使商業三者險能夠對強制三者險形成有效的補充,對投保人和受害人來說都是事關切身利益的事情。政策性三者險保費收入和商業性三者險保費收入要分類核算,對政策性收入應實行零稅率。政策性業務實現的利潤實行分成制。一部分用于補充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另一部分作為保險公司的利潤。如果出現經營性虧損,由國家撥補。
??三、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設立有助于《道交法》的實施。國家應盡快設立該項基金。該項基金可采取多種形成籌集。一是按照強制性第三者責任保險一定比例收取,由保險公司代收;或者辦理機動車輛登記時按一定標準收取,由交警部門代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二是國家撥款。用納稅人的錢搞社會救助。將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納入財政預算。三是發行社會救助基金。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籌集需要很長的時間,為盡快建立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可由財政部向社會發行社會救助基金,三至五年期固定利率,到期用集中的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還本付息。四是保險公司政策性業務盈余補充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四是委托理財機構托管道路交通社會事故助基金,實現增值。
??四、適當調整機動車第三者傷亡補償標準。
《道交法》實施以來,機動車第三者傷亡補助標準有了較大提高。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人身損害賠償的規定進行了一些重大修改,賠償權利人的范圍和適用連帶責任范圍都有所擴大,對于賠償項目和賠償力度也都有所增加。對于誤工費的計算,是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收入減少來計算的,如果沒有固定收入,則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職工的平均收入來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規定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賠償年限從10年增加到了20年。車主賠償金一般地區在20萬元左右,收入較高的地區高達50多萬元,給交警部門的調解、法院的執行帶來了一定的難度。機動車主肇事后舉家逃逸現象日趨嚴重,保險公司賠款難度加大,理賠時間長、成本大。這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對此,應引有關部門的起重視,加強調查研究,適當調整機動車三者傷亡賠償標準。真正體現以人為本,而不是以被害人為準。各部門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克服本位主義,盡快對機動車三者險作出法律上和政策上的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