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新規定是怎樣的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繳納交強險,按照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車輛,并處與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說得很明白,這個交強險是強制性的,必須繳納。那么交強險新規定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繳納交強險,按照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車輛,并處與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說得很明白,這個交強險是強制性的,必須繳納。那么交強險新規定是怎樣的。關于交強險新規定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付保險金。
不繳納交強險,按照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車輛,并處與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說得很明白,這個交強險是強制性的,必須繳納。
隨著國內汽車的不斷增多,交通事故頻繁但很多責任人沒有能力去補償受害人的損失,給受害人和家庭造成生活的困難無法彌補。如果有交強險的介入,當責任方無能力補償時,保險公司可以幫受害人及家庭減輕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