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未交的后果是什么

導讀:
“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于責任保險的一種。根據《交強險條例》,“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依照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那么交強險未交的后果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于責任保險的一種。根據《交強險條例》,“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依照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那么交強險未交的后果是什么。關于交強險未交的后果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于責任保險的一種。
二、機動車沒有買交強險,危害非常大:
1、如果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后,車主需要自己支付汽車交強險的理賠金額;
2、車輛年檢審核不受理;
3、如果被執法交警查到,會受到一定的處罰(各地處罰標準有所不同)。
有關處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三、不交交強險會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交交強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所有的賠償需要自己承擔,因此不交交強險,對于車主來說是有害無利的。
并且除了不能年檢,被查出后還可能被行政處罰。根據《交強險條例》,“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依照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按規定,交強險只能一年一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