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家婦女被侮賣淫 遭毆死在派出所 行政賠償32萬

導讀:
逼取口供打死陶先碧的警察以及聯防員被判刑令人關注的宜賓市珙縣“良家婦女賣淫案”中的行政賠償案,昨日由珙縣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由珙縣公安局支付死者家屬廖澤文等6人賠償金共計32萬多元。據了解,家住云南威信的28歲女青年陶先碧于2001年4月到珙縣珙泉鎮金山莊歌舞廳當服務人員,同月27日晚,被珙縣公安局珙泉鎮派出所副所長鄧增偉等人以涉嫌賣淫帶至該所內關押,在詢問中被該所警察和聯防隊員毆打,于同月29日死亡。那么良家婦女被侮賣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逼取口供打死陶先碧的警察以及聯防員被判刑令人關注的宜賓市珙縣“良家婦女賣淫案”中的行政賠償案,昨日由珙縣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由珙縣公安局支付死者家屬廖澤文等6人賠償金共計32萬多元。據了解,家住云南威信的28歲女青年陶先碧于2001年4月到珙縣珙泉鎮金山莊歌舞廳當服務人員,同月27日晚,被珙縣公安局珙泉鎮派出所副所長鄧增偉等人以涉嫌賣淫帶至該所內關押,在詢問中被該所警察和聯防隊員毆打,于同月29日死亡。關于良家婦女被侮賣淫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逼取口供打死陶先碧的警察以及聯防員被判刑
令人關注的宜賓市珙縣“良家婦女賣淫案”(本報曾報道)中的行政賠償案,昨日由珙縣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由珙縣公安局支付死者家屬廖澤文等6人賠償金共計32萬多元。專程從云南省威信縣趕到珙縣的受害者陶先碧的丈夫廖澤文等人拿到判決書后喜極而泣:歷時3年多、歷經數十次的申訴奔波,終于有了結果。
據了解,家住云南威信的28歲女青年陶先碧于2001年4月到珙縣珙泉鎮金山莊歌舞廳當服務人員,同月27日晚,被珙縣公安局珙泉鎮派出所副所長鄧增偉等人以涉嫌賣淫帶至該所內關押,在詢問中被該所警察和聯防隊員毆打,于同月29日死亡。今年5月,珙縣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鄧增偉有期徒刑1年,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趙正林有期徒刑12年。
法院作出刑事判決后,死者陶先碧的丈夫、父母、子女等6人依據《國家賠償法》規定,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請求法院判令珙縣公安機關支付死者死亡賠償金28萬余元及被撫養人生活費、誤工損失費數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