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有效的一般規定

導讀:
工程承包合同有效的一般規定主要是有效合同處理中應該遵循的一般原則和違反有效合同的責任構成要件、行為表現形式、責任承擔方式和免責事由來把握,下面由大律網小編在本文整理介紹相關內容。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承包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應支付逾期違約金。承包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那么工程承包合同有效的一般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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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有效的一般規定主要是有效合同處理中應該遵循的一般原則和違反有效合同的責任構成要件、行為表現形式、責任承擔方式和免責事由來把握,下面由大律網小編在本文整理介紹相關內容。
1、有效合同處理中應當遵循的一般原則
(1)有利于建筑業市場健康發展的原則;
(2)依法保護合同,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
(3)公平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2、違反有效合同的責任構成要件、行為表現形式、責任承擔方式和免責事由
(1)責任構成要件。違約行為和過錯是構成違反有效合同責任的基本要件。
(2)行為表現形式。包括不履行、不完全履行、遲延履行、不適當履行等表現形式。
(3)責任承擔方式。包括實際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責任承擔方式。
(4)免責事由。包括不可抗力、當事人約定的免責條款、權利主張人自身的過錯等幾種情況。
違反有效合同的責任認定和承擔
1、承包方的責任認定和承擔
(1)施工準備責任。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2)物資準備責任。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
(3)及時告知責任。及時向發包方提出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平面布置圖、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以及提出應由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供應計劃。
(4)工程質量責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承包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應支付逾期違約金。
(5)工程保管責任。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和安裝的設備,承包方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6)工程交付責任。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竣工驗收責任。承包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工程保修責任。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9)防止損失擴大責任。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及時通知對方采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承包人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10)共同責任。共同承包單位、總分包單位、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方的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