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有案底的要多少年才會消掉

導讀:
如果檢察院認為證據還不夠充足,可能做出不予批準逮捕額決定,那么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變更強制措施以后,公安機關認為檢察院做出的決定不正確,可以申請復議,也可以繼續補充收集證據,并按照程序的期限,將案件報檢察院審查,就是說有可能又被逮捕,也可能不予起訴,拘留后證據不足怎么辦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繼而拘留、逮捕)、或者監視居住,二、《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一、一般有案底的要多少年才會消掉?
案底多久都不可以消除。案底即刑事犯罪記錄,刑事犯罪記錄永久保存,任何時間都可以在公安機關系統網內查詢到。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時間在五年以下的,實施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除辦案需要外,不得對外查詢。
二、有案底過了一年多還能取保候審嗎
可以,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并不代表不會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后判決才知道。
不過,依據取保候審的條件來說,能夠取保候審一般都是罪行較輕的,判決也不會太重。
法律法規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二、《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拘留后證據不足怎么辦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繼而拘留、逮捕)、或者監視居住。拘傳是傳喚到派出所查證詢問,一般是不超過24小時,符合條件的就會拘留,派出所就把人送到看守所了。拘留通知書和逮捕通知書都會郵寄給家屬。
拘留和逮捕兩種措施犯罪嫌疑人是要被羈押在看守所的,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監視居住相對來說有自由,因為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公安機關指定的或者是本人居所。
取保候審則可以正常生活、工作,但也需要遵守一些規定,比如不能隨意離開居住地,保證隨傳隨到,變更聯系方式要隨時匯報等。拘留到期(最長3天)后就需要變更措施,或者是逮捕,或者是取保,監視居住。
但無論變為哪種措施都不等同于案件已經結束,而是需要繼續訴訟程序。案件到檢察院后一般繼續取保候審,到法院審判后決定還是收監。拘留以后,一般是在三天、七天、或者一個月報請檢察院批準逮捕。
檢察院在審核后會做出批準逮捕或不予批準逮捕的決定。如果檢察院認為證據還不夠充足,可能做出不予批準逮捕額決定,那么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也就是說不批捕的話馬上就要放人。變更強制措施以后,公安機關認為檢察院做出的決定不正確,可以申請復議,也可以繼續補充收集證據,并按照程序的期限,將案件報檢察院審查,就是說有可能又被逮捕,也可能不予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