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離婚證要什么手續

導讀:
雙方當事人帶齊證件共同到一方的常在戶口所在地的區,縣級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1、協議離婚首先需要雙方共同簽訂離婚協議書,對財產和孩子撫養權進行分配,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當事人攜帶以下資料:(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一、辦理離婚證要什么手續?
雙方當事人帶齊證件共同到一方的常在戶口所在地的區,縣級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兩種方式下的手續也是有不同的。
1、協議離婚
首先需要雙方共同簽訂離婚協議書,對財產和孩子撫養權進行分配,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當事人攜帶以下資料: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各提交兩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離婚登記現場由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2、訴訟離婚
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起離婚訴訟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以及下面幾部分資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結婚證或者婚姻登記機關開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財產清單等,在開庭時再提交也可以);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二、婚姻法怎么自動離婚?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因為無法調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自愿結束婚姻關系。如果是再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不管分居了多久,都需要辦理離婚。
如果選擇了訴訟離婚,不是因為學習和工作等原因,而是因為感情不和才選擇離婚分居的,需要分居滿兩年,才可以辦理離婚。
辦理離婚手續時,男女雙方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和離婚協議書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法規一、《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離婚訴訟費一般是多少錢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以及申請破產的案件,執行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
在訴訟離婚的時候,是否請離婚律師來提供幫助,這可以由當事人自己選擇決定,法律方面沒有強制要求打離婚官司必須要請律師。但相比之下,卻是有委托律師來提供幫助的,最終案件的判決結果往往都是要對當事人好一些,同時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節省當事人的時間、減少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