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如何辦理離婚證手續

導讀:
一異地如何辦理離婚證手續1異地若是想辦理離婚證手續只能是向法院起訴。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二異地離婚訴訟費用一般是多少1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第1目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4對于男女一方或者是雙方都已經離婚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情形若是想要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只能選擇向法院起訴的方式。那么異地如何辦理離婚證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異地若是想辦理離婚證手續只能是向法院起訴。
2夫妻異地辦理訴訟離婚的程序如下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第1目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2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3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以及申請破產的案件執行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
4對于男女一方或者是雙方都已經離婚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情形若是想要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只能選擇向法院起訴的方式。也即不能向非男方或者是女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登記的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