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哪個好

導讀:
為規避金融監管、優化資產負債結構、適應多方利益需求,“名股實債”的融資模式在實踐中應用廣泛。“股”“債”特點大不同,一些投資人在不利情形下拒絕承認股東身份,“債與股”的認定及法律后果成為司法裁判中的難點和熱點問題。那么,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哪個好?
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哪個好
我覺得是股權投資更好,也有人喜歡做債券,看個人愛好。
股權投資是作為股東,有參與決策投票的權利,按照企業實現的利潤享有紅利;債券投資,是債主,相當于借錢給對方,沒有投票權,只是按照債券的約定定期收取利息,并且這個利息一般是固定的,并且跟企業的經營情況沒有直接關系。
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區別
01、意思表示不相同
股權投資中,投資者系以成為公司的“所有人”為目的,其根本目的在于通過“持續經營”獲取收益。而在債權投資中,投資者雖然對公司的經營情況也可能有所關心,但其根本目的在于獲取“相對固定的收益”,即投入資金的增值。
02、主體地位有區分
股權投資中,投資主體即為公司的股東,其可以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但是在債權投資中,投資者實際是債權人,僅享有請求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權利,不享有對公司經營管理的決策權等。
03、法律后果差別大
股權投資中,股東向公司投入資金后,相應資金成為公司的資本,即公司的資產。且股權投資中投資人不得隨意撤回投資,否則將會構成抽逃出資行為,公司減資必須經過法定程序。而在債權投資中,投資人所投入資金的性質并非公司的資產,而是公司的借款。故投資期限屆滿后,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本金及利息。
04、“股”“債”能否轉換
“債轉股”通常為公司債務重組的一種特殊方式,“債轉股”的實質是公司債務減少,注冊資本增加,并不會損害公司及公司債權人的利益,亦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增加注冊資本,必須經過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不同于“債轉股”,股權投資并不能當然的轉換為債權投資。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股轉債”的實質系股東抽回對公司的出資,這將直接導致公司注冊資本的減少,影響公司的償債能力,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因此,股東若要退出公司,必須經合法的股權轉讓或法定的股權收購程序,不得徑行抽回出資。
買公司股權需要注意什么
謹慎選擇作出“最優選”,理性投資促進“雙循環”。
(1)理性選擇:“小投資”也有“大作用”。
投資者在投資時,應當根據自身收入結構及經濟狀況進行理性投資,切勿盲目跟風。
(2)全面考察:“寫清楚”才能“好相處”。
建議投資者在投資前對投資對象進行考察,了解其生產經營狀況,考察其是否存在潛在的經營風險。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選擇投資方式,并在簽訂書面投資協議時即對投資的性質進行約定,并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內容。
(3)及時登記:“有身份”才是“真股東”。
投資者對公司進行股權投資的,在簽訂投資協議后,應當督促公司及時修改公司股東名冊及公司章程,并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確保投資者股東權利的實現。債權投資雖不需要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但投資者應當謹慎保管投資協議及取得投資收益的相關憑證,為主張權利保留證據。
(4)持續跟進:“常了解”才能“保權益”。
股權投資者作為公司的“所有權人”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情況有更多的了解途徑。可以通過查閱股東會記錄、董事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及時了解公司經營情況。對于債權投資者來說,為確保投資安全,亦應當在投資后通過及時查看公司的審計報告等方式跟進了解公司的財務情況及潛在風險,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