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工傷險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報工傷險對企業有影響嗎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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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工傷險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報工傷險需要什么資料?報工傷險需要的資料如下: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4、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5、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報工傷險對企業有影響嗎?
如果確認工傷后,部分醫藥費就有工傷保險付了。但是一旦定級,企業要承擔不少的費用。
一旦定級后,如果該員工辭職,則單位要承擔相應的傷殘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查看工傷條例,這兩部分的費用是比較高的。
如果報工傷后不是工傷的,對公司沒有什么影響。
建筑工程法律法規
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二、《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