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殺人被執(zhí)行死刑18年后親生女露面索要遺產

導讀:
被告馮某、胡小某辯稱,自胡某同李某離婚后,劉某從未露過面,其未對胡某生養(yǎng)死葬,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1981年劉某出生,1983年胡某同李某經法院調解離婚,雙方協(xié)商房屋三間歸胡某所有,十八前父親因殺人被執(zhí)行死刑,十八年后親生女露面索要遺產,要求繼承父親房屋被拆遷后的補償款20萬元,原告劉某訴稱,其父胡某與其母李某于1980年結婚,1982年胡某同李某在密云縣檀營鄉(xiāng)建設房屋三間,2013年10月該房屋院落被拆遷,馮某、胡小某拆遷安置兩套樓房及相應補償,劉某稱自己作為胡某的繼承人,理應繼承胡某的遺產。
十八前父親因殺人被執(zhí)行死刑,十八年后親生女露面索要遺產,要求繼承父親房屋被拆遷后的補償款20萬元。今日上午密云法院通報稱,已受理此法定繼承糾紛案件。
原告劉某訴稱,其父胡某與其母李某于1980年結婚,1982年胡某同李某在密云縣檀營鄉(xiāng)建設房屋三間。1981年劉某出生,1983年胡某同李某經法院調解離婚,雙方協(xié)商房屋三間歸胡某所有。后胡某與馮某再婚,1984年生育一女胡小某。1996年胡某因用火槍殺人被執(zhí)行死刑,其遺產一直未分割。2013年10月該房屋院落被拆遷,馮某、胡小某拆遷安置兩套樓房及相應補償。劉某稱自己作為胡某的繼承人,理應繼承胡某的遺產。安置后的補償應當有我的份額。故起訴要求繼承拆遷房屋所得補償款20萬。
被告馮某、胡小某辯稱,自胡某同李某離婚后,劉某從未露過面,其未對胡某生養(yǎng)死葬,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的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