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巧用“轉繼承”

導讀:
本案中,徐老夫婦去世時,6個子女都健在,且沒有人表示放棄將來的遺產繼承,而徐老夫婦生前也沒有立遺囑,因此,徐老夫婦去世后,他們的6個子女擁有平等的繼承權,只是當時沒有進行實質性的析產繼承,司法所給出的答案是,徐老夫婦留下的遺產平分6份,由6個家庭的人員分別繼承,現在,老人留下的遺產應平分為6份,已經去世的兩兒兩女應得的份額,轉移給他們的合法繼承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的,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但她們的兩個嫂子卻認為,老人的遺產應由6個家庭平分才對,徐某夫婦共有6個子女,老兩口去世后,孩子們并沒有及時繼承。
1993年,徐某夫婦相繼去世后,留下了6間房產。徐某夫婦共有6個子女,老兩口去世后,孩子們并沒有及時繼承。
前不久,老宅子要進行拆遷,6間房作價49.5萬元。開發商要發放這筆拆遷款,于是如何繼承這筆近50萬元的遺產,成了擺在6個小家庭面前的一道難題。
現在,徐家的6個孩子中只有兩個小女兒還健在。這兩個在世的女兒主張,由于兩個哥哥和兩個姐姐已經追隨老人而去,故這筆遺產應由她們姐倆平分。但她們的兩個嫂子卻認為,老人的遺產應由6個家庭平分才對。
爭執不下,6個家庭的人員一起到昌平區城南司法所,尋求答案。司法所給出的答案是,徐老夫婦留下的遺產平分6份,由6個家庭的人員分別繼承。
本案中,徐老夫婦去世時,6個子女都健在,且沒有人表示放棄將來的遺產繼承,而徐老夫婦生前也沒有立遺囑,因此,徐老夫婦去世后,他們的6個子女擁有平等的繼承權,只是當時沒有進行實質性的析產繼承。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的,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
現在,老人留下的遺產應平分為6份,已經去世的兩兒兩女應得的份額,轉移給他們的合法繼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