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信托的執行程序

導讀:
信托機構作為遺囑執行人,必須在完成上述各種手續后,才能對遺產進行分割,3、信托機構作為遺囑執行人,不得受讓與遺囑執行任務有關的遺產,執行遺囑信托業務,信托公司的第四職責也是業務處理的第四步,是代收益人交付應負擔的捐稅和交付應清理的遺囑人生前所發生的各種債務,4、信托機構被指定為遺囑執行人時不能借故推托,1、要嚴格區分執行遺囑信托與管理遺產信托兩種業務的界限,信托機構為委托人收畢遺產后,應隨即詳列財產細目并按市場價格估計其數值,編制出遺產清冊,交付受益人(包括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等)及有關公正的第三者。
當然在執行遺囑信托的時候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信托機構辦理執行遺囑信托,作為遺囑執行人,要充分注意掌握以下的幾條原則,以便更好地開展此項業務。
1、要嚴格區分執行遺囑信托與管理遺產信托兩種業務的界限。
2、遵守遺囑的意志,執行遺囑信托契約的規定。
3、信托機構作為遺囑執行人,不得受讓與遺囑執行任務有關的遺產。
4、信托機構被指定為遺囑執行人時不能借故推托。
5、信托機構執行遺囑時以遺囑中指定的任務量為依據。
6、遺囑執行過程中繼承人不能處分與遺囑有關的遺產。
遺囑信托執行的程序有一下幾點:
1、遺囑的鑒定。首先鑒定遺囑的真偽;其次,要驗證遺囑人是否死亡,一般應無問題,然而有時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牽涉法律問題,所以應用真接證明法和推定證明法予以證實。只有遺囑人死亡確定,遺囑才開始有法律效力。
2、收集遺產。信托機構的第二步職責,應是在短期內收集死者的遺產。首先調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壽保險。其次調查了解死者的債權情況。
3、編制遺產清冊和暫管遺產。信托機構為委托人收畢遺產后,應隨即詳列財產細目并按市場價格估計其數值,編制出遺產清冊,交付受益人(包括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等)及有關公正的第三者。
4、代結清稅款和債務。執行遺囑信托業務,信托公司的第四職責也是業務處理的第四步,是代收益人交付應負擔的捐稅和交付應清理的遺囑人生前所發生的各種債務。其順序當然是先交國家的賦稅,然后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5、交付遺贈。
6、分割遺產。信托機構作為遺囑執行人,必須在完成上述各種手續后,才能對遺產進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