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遺產繼承公證

導讀:
(死者)生前與其夫(妻)共生育個子女即男女:長子,于年月日出生,現住縣(市)鄉(鎮)村(路)號(或于年月日因死亡),⑦附《親屬證明》格式如下:茲證明原我村(居)(死者),男(女),于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因在永泰縣(或其他縣市)死亡,生前住縣(市)鄉(鎮)村(路)號,律師解答:根據《繼承法》,辦理繼承公證必須:①所有法定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其夫(妻),于年月日出生,現住縣(市)鄉(鎮)村(路)號(或于年月日因死亡),其父,于年月日出生,現住縣(市)鄉(鎮)村(路)號(或于年月日因死亡),其母,于年月日出生,現住縣(市)鄉(鎮)村(路)號(或于年月日因死亡)。
辦理遺產繼承公證
今天我打過貴單位的電話24858758,不過卻是語音,我想具體問題還是應該具體分析吧?房屋所有權證上的名字是我父親,我父親去世已經三年,戶口早已注銷,其戶口簿上只剩我母親,我因干部調動戶口已遷出。另外,還請問,公證費要多少?公證處是在司法局嗎?
律師解答:
根據《繼承法》,辦理繼承公證必須:①所有法定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②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③被繼承人(您父親)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④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⑤繼承按遺產總額2%收費;⑥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您父親)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并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并加蓋印章(原件);⑦附《親屬證明》格式如下:
茲證明原我村(居)(死者),男(女),于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因在永泰縣(或其他縣市)死亡,生前住縣(市)鄉(鎮)村(路)號。其父,于年月日出生,現住縣(市)鄉(鎮)村(路)號(或于年月日因死亡)。
其母,于年月日出生,現住縣(市)鄉(鎮)村(路)號(或于年月日因死亡)。其夫(妻),于年月日出生,現住縣(市)鄉(鎮)村(路)號(或于年月日因死亡)。
(死者)生前與其夫(妻)共生育個子女即男女:長子,于年月日出生,現住縣(市)鄉(鎮)村(路)號(或于年月日因死亡)。次子,于年月日出生,現住縣(市)鄉(鎮)村(路)號。長女,于年月日出生,現住縣(市)鄉(鎮)村(路)號。
次女,于年月日出生,現住縣(市)鄉(鎮)村(路)號。(死者)生前沒有收養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