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繼承權公證怎么辦理?繼承權公證有什么作用?

導讀:
繼承權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確認當事人是否享有遺產繼承權的證明活動。當事人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應當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那么,2021繼承權公證怎么辦理?繼承權公證有什么作用?下面跟大律網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一、當事人可就繼承被繼承人某項遺產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繼承公證,也可以就繼承被繼承人數項遺產一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繼承公證。
二個以上當事人繼承同一遺產的,應當共同向一個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
二、當事人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當事人的身份證件;
(二)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三)全部法定繼承人的基本情況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四)其他繼承人已經死亡的,應當提交其死亡證明和其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五)繼承記名財產的,應當提交財產權屬(權利)憑證原件;
(六)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原件;
(七)被繼承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應當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八)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的,應當提交其作出放棄繼承表示的聲明書;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辦公證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
(十)監護人代理申辦公證的,應當提交監護資格證明。
“死亡證明”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2、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
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4、死亡公證書。
“親屬關系證明”包括:
1、被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親屬關系的證明;
2、基層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親屬關系的證明;
3、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親屬關系的證明;
4、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婚姻登記證明、收養登記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和公證書。
當事人有合理理由無法提交該指導意見規定的死亡證明或者親屬關系證明的,應當提交二件以上足以證明相關死亡事實或者相關親屬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當事人有合理理由無法提交財產權屬(權利)憑證原件的,應當提交財產權屬(權利)憑證制發部門出具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公證機關對公證事項進行詢問、審查
公證機關應當審查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身份;
(二)當事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
(三)有無漏列繼承人,是否存在有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女婿,有無需要為其保留遺產份額的胎兒;
(四)在繼承人以外有無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
(五)被繼承人死亡事實;
(六)有無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是否有效,以及繼承人是否認可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
(七)申請繼承的遺產是否是被繼承人個人所有;
(八)繼承人是否放棄繼承,等等。
公證機關經審查確認繼承人之間不存在任何爭議,且不存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情形,方可辦理繼承權公證。
繼承權公證作為公證業務中一項比較復雜的業務工作,其核心是通過對一系列證據和事實的認定來確定當事人的繼承人資格,其直接涉及到對當事人實體權利的認定,充分體現了公證員所具有的準法官角色和職能,這對繼承權公證證據的審查就顯得尤為重要,具體表現為:(1)對公證機構自身而言,證據審查不僅可以確保公證文書的高質量,進而還可提高公證在社會群眾中的公信力。(2)對當事人而言,證據審查可以積極的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受侵害,使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得以實現。(3)對社會而言,認真、仔細的證據審查與高質量的公證文書對維護社會的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起著積極的作用。總之,公證證據是每一份公證書真實性、合法性所懶以存在的基石,公證人員能否全面準確審查公證證據是關系到公證質量優劣的關鍵所在。
遺產繼承公證的收費標準為: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而遺產繼承訴訟的收費標準是按標的額的多少超額遞減比例收費的。當遺產金額在1萬元以下時,只有50元;當遺產金額在1萬元至10萬元時,按照標的金額的2.5%減去200元計算;遺產金額在10萬元至20萬元時,按照標的金額的2%加上300元計算;
大家可以發現,當我們在進行繼承公證還是繼承訴訟之間選擇時,成本的考慮不是一概而論的。經過計算,當遺產金額在4萬元以下或者26萬元以上時,選擇繼承訴訟較為經濟;當遺產金額在4萬元至26萬元之間時,選擇繼承公證較為經濟。
但是,請大家注意,有時候我們是沒有選擇的,比如繼承人無法就遺產的分配達成一致的意見,那么就無法選擇繼承公證的方式來解決,從而只能進行遺產繼承的訴訟。
另外,如果考慮遺產繼承訴訟的收費在采取簡易程序審理或者調解結案的情況下減半收取的因素的話,那么毫無疑問,通過遺產繼承訴訟更為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