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入獄怎么強制執行

導讀: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如果借了錢能準時還錢,下次人家還是樂意幫你的,如果借了錢不還,會讓人感到非常討厭。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那么,債務人入獄怎么強制執行?
債務人入獄怎么強制執行
罪犯服刑執行刑罰,但依法還享有正常的民事權利,對于所欠債務,債權人可以通過協商和訴訟進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通則》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強制執行債務人跑了怎么辦
第一條途徑: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第二條途徑: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債務被執行人無力償還怎么辦
被執行人若無能力償還債務,其義務仍需履行。被執行人無力償還債務不是免除債務的合法理由,對于無償還能力的被執行人,當申請執行的條件重新具備時,也就是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人民法院應當恢復執行,并且該申請不受時間的限制。但是債務人的唯一住房和基本生活費用不會被執行,且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