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如何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導讀:
隨著道路上車輛日益增多,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也不斷提升,發生交通事故后,我們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擔民事責任,如賠償損失,那么,我們就會產生疑問,被車撞如何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呢?大律網金牌律師顧問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被車撞如何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如果被車撞,對方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向其追究刑事責任,具體處罰內容為:致被撞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出現肇事后逃逸等特別惡劣的情形,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被撞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被車撞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的條件是什么
出現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對方追究刑事責任: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