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專業律師咨詢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可以選擇死刑嗎

導讀:
對于無期徒刑的關押時間是十分的長的,對于這么長的拘押很多人都是選擇希望可以判處死刑的,但是對于這個犯罪的要求是否可以成立的。那么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可
對于無期徒刑的關押時間是十分的長的,對于這么長的拘押很多人都是選擇希望可以判處死刑的,但是對于這個犯罪的要求是否可以成立的。那么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可以選擇死刑嗎?無期徒刑的刑期有多久?
一、刑事專業律師咨詢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可以選擇死刑嗎
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規定:
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后,實際執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處算。
無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又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兩年之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
二、刑事專業律師咨詢無期徒刑的刑期有多久
無期徒刑,是剝奪罪犯終身自由的刑罰,是對嚴重犯罪分子強制勞動改造、僅次于死刑的嚴厲懲罰,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規定仍然是給出路的政策,即在判決宣判之日起兩年期間后確有悔改表現,或者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然給予減為有期徒刑,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減為有期徒刑后,其刑罰執行期的計算依刑法規定,從裁定減為有期徒刑之日起計算。
1、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無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條無期徒刑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后,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2、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重新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
3、《刑法》關于無期徒刑犯的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規定,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關于有期徒刑犯的減刑期限問題:有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可以減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確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可以減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現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最長可以減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現突出并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最長可以減三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期限的限制。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內容,由此可知,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其它的法律問題可以向刑事專業律師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