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交通事故糾紛起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導讀:
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一般是需要討論賠償損失的問題的。那么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起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小編特地整理了下篇文章,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一般是需要討論賠償損失的問題的。那么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起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小編特地整理了下篇文章,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一、2020交通事故糾紛起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如委托律師代理,需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簽署。
二、交通事故訴訟時效
(一)訴訟時效的含義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于一定期間內不行使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請求權,就喪失該請求權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說,權利人雖然享有要求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但權利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行使,否則權利人就喪失了該請求權。
(二)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如下:
1、輕微交通事故以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時效期間。因為現實生活絕大多數的交通事故屬于輕微事故,這類事故事實往往比較清楚,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比較小、受傷比較輕,事故認定書一般當場或5日內就制作出來并送達給當事人。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2、對于受害人身體受到傷害比較嚴重,需要住院治療,甚至需要后續治療的,訴訟時效應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沒有構成殘疾的以治療終結之日開始計算;構成殘疾的,以傷殘評定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以上針對2020交通事故糾紛起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的問題,我相信大家已經有所了解了,但大家還有相關問題的話可以隨時咨詢我們相關律師,律師在線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