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時被施工車輛撞傷是否屬于交通事故

導讀: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在上下班的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并不承擔主要以上責任的,是屬于工傷的情形,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那么施工被施工車輛撞傷是不是屬于交通事故?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施工時被施工車輛撞傷是否屬于交通事故
依據我國相關交通事故處理法律的規定,要認定是不是屬于有交通事故,就需要對施工的路段是否屬于道路進行認定,而在施工工地的道路一般是不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所以不屬于道路,不屬于交通事故,但可以進行工傷認定。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二)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三)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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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律師事務所告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