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法院強制執行一工程欠薪案23名建筑工人追回工資

導讀:
結合被執行人性質是建筑公司,在外地業務較多的實際情況,承辦法官一方面耐心做好員工的解釋工作,另一方面建議員工提供被執行人在外地承接工程業務的線索,引導員工配合法院開展執行工作,今年國慶節,開平市某建筑公司的余某等23名員工格外開心,因為在9月30日,他們終于從執行法官手中領回了被拖欠近兩年的工資,經過共同努力,終于在今年8月發現被執行人在廣州市的一項業務中享有工程款,承辦法官迅速采取執行措施扣劃相應款項并發還給員工,余某等23人原是開平市某建筑公司員工,由于公司經營不善,他們被拖欠2003年至2005年期間的工資合計862041.25元,經過多次催要,公司均以經濟困難為由拒絕支付,案件受理后,法院發現,被執行人因多年負債經營,在本地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的執行一度陷入困境,2005年3月余某等人向開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今年國慶節,開平市某建筑公司的余某等23名員工格外開心,因為在9月30日,他們終于從執行法官手中領回了被拖欠近兩年的工資。余某等23人原是開平市某建筑公司員工,由于公司經營不善,他們被拖欠2003年至2005年期間的工資合計862041.25元,經過多次催要,公司均以經濟困難為由拒絕支付。2005年3月余某等人向開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受理后,法院發現,被執行人因多年負債經營,在本地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的執行一度陷入困境。結合被執行人性質是建筑公司,在外地業務較多的實際情況,承辦法官一方面耐心做好員工的解釋工作,另一方面建議員工提供被執行人在外地承接工程業務的線索,引導員工配合法院開展執行工作。經過共同努力,終于在今年8月發現被執行人在廣州市的一項業務中享有工程款,承辦法官迅速采取執行措施扣劃相應款項并發還給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