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開車逃跑被追上是否算逃逸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開車逃跑的,后來被追上的,是屬于逃逸的行為,依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程序進行處罰。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車禍后車主離開就一定是逃逸嗎
依規定,車禍后車主離開具體分為以下情況:
1、車禍后車主為了推卸、逃脫責任而離開現場的行為,則屬于逃逸。
依據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因此,要判斷車主在車禍后離開的行為是否屬于逃逸的關鍵就在于車主在離開時的主觀心態,如果只是為了推卸、逃脫責任而離開,則屬于逃逸行為。
2、車禍后車主用實際行為表明會承擔責任或者為承擔責任而離開現場的,依據規定,車主的離開行為可以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有以下情形:
(1)車主已與受害人達成協議后離開的<<<<相關推薦:借車無證駕駛車禍車主是否會受到處罰
如果在車禍后,當事人對事故事實都沒有爭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車主才離開的,此時即使另一方反悔報案,車主也不構成逃逸。
(2)車主是為搶救受傷者離開的
發生車禍后,如果車主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不算逃逸。
(3)車主是為籌集醫藥費離開的
車禍后,如果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該離開行為不算逃逸。
(4)車禍時車主不知道或不能發現已經發生了車禍事故,然后駕車駛離現場的,有證據證明則可以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依據規定,行為人需明知發生了交通事故,否則不算逃逸。
(5)車禍后車主自己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不屬于逃逸。
(6)車禍時車主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了的,有證據證明則可以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開車逃跑的,后來被追上的,是屬于逃逸的行為,依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程序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