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為公司擔保屬于共同債務嗎

導讀:
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也是公司的權利人,股東對公司享有分紅權、監督權、表決權等的權利。而股東可以為公司的債務提供擔保的,那么股東為公司擔保是不是屬于共同的債務?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股東為公司擔保屬于共同債務嗎
股東為公司債務擔保,如果是以夫妻名義提供擔保,或者擔保是為了夫妻共同生產經營需要的,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公司提供有效擔保的條件是什么
因為公司對外擔保存在一定的風險,為了規避相應風險的發生,公司對外擔保必須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
法律并不禁止公司為本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但是必須依據公司章程進行決議。根據公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必須符合下面幾點:
1、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作出決議。
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規定的限額。
3、為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必須經股東會決議,且在決議表決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