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上的抵押怎么解除

導讀:
不動產是可以抵押的財產之一,抵押不動產的,需要簽訂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后,抵押權才會設立。而抵押的債權消滅后,需要解除房屋抵押登記,那么不動產權證書上的抵押如何解除?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不動產權證書上的抵押怎么解除
不動產證書是的抵押要解除,就需要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提交證明主債權消滅;抵押權已經實現等的證明材料。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持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消滅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
(一)主債權消滅;
(二)抵押權已經實現;
(三)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條在建建筑物抵押權變更、轉移或者消滅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
(一)不動產登記證明;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權發生變更、轉移或者消滅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在建建筑物竣工,辦理建筑物所有權首次登記時,當事人應當申請將在建建筑物抵押權登記轉為建筑物抵押權登記。
二、同一房屋被抵押并被他人保全該怎么辦
事實上,在簽訂房屋買賣的時候,其實可以先了解下房子有沒有被抵押了的情況。因為房主擔心在抵押期間的房子找不到買家,所以一般會隱瞞房子的真實狀況,不過還有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看房產證和土地證,叫房主出示房產證就可以知道房子是否被抵押。
如果房子被抵押了,產權證上是蓋有抵押章的。此外,房子辦理了抵押,產權證可能會存放在銀行里的,所以如果房主不愿意提供或不能提供房產證和土地證的話,房子很可能被抵押了。
當然,要是一開始沒想過房子是否被抵押,現在買到被抵押了的房子,還已經被房主的抵押權人保全了,雖然情況不是很樂觀,但你還是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處理:
首先,在發現這種情況的時候,你就要及時與對方和開發商進行三方協商,爭取在庭前達成三方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避免遭受更大損失。
其次,如果你們之間相互協商不成的,就要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決定是否采取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賠償責任,即便無法獲得保全財產的優先受償權,也可在有多余資產下,獲得受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