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法人變更原有的債務如何處理

導讀: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制造業大國,我國有很多的工廠生產各種各樣的產品。而工廠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可能會通過銀行借貸等方式進行融資,那么工廠法人變更原有的債務怎樣處理?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工廠法人變更原有的債務如何處理
工廠變更法定代表人的,不影響債務的承擔。法人的債務由法人全部財產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條【法人民事責任承擔】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五百三十二條【當事人變化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二、法人代表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公司加蓋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其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范》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復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