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不賠償會怎么樣

導讀:
刑事處罰的種類是比較多的,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種,主刑和附加刑可以獨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管制是刑事處罰的主刑之一,適用犯罪情節較輕的犯罪分子,那么管制不賠償會有什么后果?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管制不賠償會怎么樣
犯罪分子不賠償的,判處管制后,不會加重刑罰。而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六條【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適用范圍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二、管制一般適用情形
1、罪行性質輕、危害小的人。我國刑法分則規定可以適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這些犯罪的共同特點是罪行性質不十分嚴重,社會危害性較小。如初次打架、尋釁滋事,就可以判處管制。
2、人身危險性較小的人。管制并不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適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人身危險性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險性非常大,管制將難以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如搶劫犯、殺人犯等,人身威脅大的犯罪,就不可能判處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