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準備

導讀: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那么因家暴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準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關于因家暴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準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因家暴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要做什么準備
1、受害婦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時、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種證據。
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發、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
2、平時注意保留書證、物證如驗傷病歷記錄、警察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對方使用的兇器等。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婦聯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相關的證明或書面記錄可作為證據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證人不愿意出庭作證這種情況下為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證人的證言。
6、未成年家庭成員也可作證只是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證可能會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傷害。
二、實施家庭暴力要承擔哪些責任
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