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近親屬之間能否簽訂贍養協議

導讀:
子女對父母要承擔贍養的責任,如果子女不給付贍養費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撫養,產生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除了給付贍養費,還要進行精神上的安慰,那么非近親屬之間能不能簽訂贍養協議?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非近親屬之間能否簽訂贍養協議
協議是由當事人自愿簽訂的,所以在當事人自愿的情況下,非近親屬之間也可以簽訂贍養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條【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系協議的法律適用】合同
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二、可以訂立協議免除贍養責任嗎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這個是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被確定為一種法定義務,是贍養義務人必須承擔的義務,義務人無權隨意處分自己所應負的義務。
但是,法定義務的規定是將義務人所應承擔的義務上升為法律高度,如果其不履行義務則是違反了法律,要承擔法律責任,不過這并不代表法定權利人也不能處分自己的權利,法定權利人仍然享有對自己權利的處分權,其處分自己的權利不應當違反法律。
另贍養義務是一種具有長期、持續性的義務,這一種義務不同于如給付借款的一次性合同義務,一次性的義務如果被免除即不再存在,權利人也無法再要求義務履行義務,但持續性的義務被免除的話,被免除期間的義務不再存在,但如果權利人要求恢復義務人的義務,則從要求時義務人應當重新承擔義務。




